

涉及1万多人,
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
的全省最大网络诈骗案
在海门法院审结!
王某某和陈某某精心编织了一个“淘商团”,先后自任为团长,自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在全国各地实施了网络诈骗,被骗的人数1万多人,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被公安部指定为督办案件。

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7月16日,海门法院多次公开审理了上述诈骗案件。近日,王某某和陈某某等40名被告人,分别被海门法院判处三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2000元至80万元不等的罚金。
一起来看看这个“淘商团”是如何走向覆灭的~
以此为鉴,谨防诈骗
以招工为名实施诈骗
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组织人员成立“淘商团”实施网络诈骗,该团由团长、财务、财务助理、外宣、外宣助理、客服、客服主管、培训、培训主管、考核等人员组成。

被告人王某某为团长,负责对整个团队进行管理、指挥;软件制作者为外宣,提供诈骗作案使用的软件;外宣利用网络在58同城、赶集网等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将求职者拉进该团的YY频道;客服以收取会员费、工号费、马甲费、保证金等名义进行诈骗;培训老师以收取培训费、任务押金、退还保证金等名义再次骗取求职者财物;客服主管、培训主管负责对客服、培训老师进行管理,并分别对客服、培训老师骗取受害人的人数及金额进行统计;财务人员负责收取汇总客服、培训老师骗得的钱款,并按照不同的比例分配给外宣、客服、培训老师等人。

2017年2月至3月,被告人陈某某接手被告人王某某的“淘商团”后,将团队名称更改为“创业团”,以相同的诈骗手段继续在网络上对求职者进行诈骗。
被害人成被告人
本案40名被告人出生于1980年至1999年不等。平均年龄25岁,最小17岁。其中,男性16名,女性24名。他们分布在湖北、湖南、安徽、江苏、重庆等15个省市。上述被告人中有一大部分开始是被害人,后来转变为本案的被告人。
汪某,女,作案时17岁,父亲有抑郁症、精神病,家中经济困难。她就到“赶集网”上去找工作。看到主页招聘栏内有一个兼职工作就点进去了。里面写着日资日结,日赚100元,交的费用是可退的。按照网上工作人员指示,她先后交了1599元,然而她并没有接到任何工作,这1599元也打了水漂。

意识到自己平白无故被骗后,她觉得非常懊恼。于是她和“淘商团工作人员”联系如何才能追回自己被骗的钱。相关人员告诉她只要她以相同的办法骗其他应聘者的钱,一旦他们交了钱到“淘商团”,她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提成。为了赚钱,她参加了这个网络诈骗的行列,并分得提成3万余元。根据其系未成年和有坦白情节,最后她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专盯年轻人求职群体
在一年的时间里,1万多人受骗上当,究其原因是诈骗犯罪成本低,回报率高,驱使他们铤而走险。河南某师范学院有一名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2016年暑假期间,想在百度上查找网上兼职,在YY平台联系上一个网友,帮人刷信誉,通过微信和支付宝9次向对方指定的账户转账共计1686元,后来发现被骗了,当时也没有报警,认为钱不多,想着自认倒霉算了。抱有这种心理的被害人占据很大一部分。
被害人报案,东窗事发
本案中海门人赵某某,在被骗后于2016年10月25日至市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在2016年10月21日被他人以招聘兼职形式骗取人民币2000余元。
接到赵某某的报案后,市公安部门高度重视,先后派出侦查员赴全国各地侦办此案。通过多方侦查,确定本案的被告人王某某、陈某某等人,以“淘商团”的名义在全国各地实施诈骗。2017年3月24日,市公安部门先后到山西、四川等地将各被告人抓捕归案。
海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以被告人王某某、陈某某为首的40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40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该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退赔等情节作出了上述判决。
上述案例告诉人们,
害人者最后害了自己,
一个人只能靠劳动致富,
不能靠骗人致富。
不能轻信网络信息,
应擦亮眼睛,
加强调查研究,
绷紧防范的弦,
发现被骗,
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及时打击诈骗犯罪活动。
审核:邹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