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划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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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划转公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因部门职责调整,原由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承担的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划转至西城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理。原由西城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承担的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业务划转至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为尽可能降低业务划转影响,保障参保单位和个人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划转时间

2024年11月1日起。

二、具体划转业务

(一)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

(二)医疗保险缴费管理业务

(三)医疗保险个人权益业务

(四)医疗保险账户管理业务

(五)医疗保险支付业务

(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

(七)离休人员医疗保险业务

(八)医疗保险费稽核

(九)医疗保险其他业务

(十)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业务

三、业务受理窗口调整安排

原西城社保大厦(西直门南小街20号)社保大厅二层、三层经办的医疗保险各类业务,调整到四层医保大厅窗口办理。

原西城社保大厦(西直门南小街20号)四层医保大厅经办的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业务,调整到三层社保大厅工伤(职伤)一件事窗口办理。

医疗保险费稽核仍在西城社保大厦(西直门南小街20号)一层原有窗口受理。

自11月4日起西城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二层社保医保专区亦可受理上述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医疗保险费稽核除外)。

各项业务受理所需材料不变。如需同时办理社保及医保业务,建议先至社保大厅办理社保业务。

社会保险经办职能划转给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包涵,感谢大家对我区社会保险工作的支持。

业务咨询电话:66007070

业务受理窗口安排:

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

社保大厦医保大厅7-11号窗口,西城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医保专区医疗保险缴费管理业务社保大厦医保大厅7-11号窗口,西城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医保专区医疗保险个人权益业务社保大厦医保大厅7-11号窗口,西城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医保专区医疗保险账户管理业务社保大厦医保大厅7-11号窗口,西城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医保专区医疗保险支付业务社保大厦医保大厅7-11号窗口,西城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医保专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社保大厦医保大厅7-11号窗口,西城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医保专区离休人员医疗保险业务社保大厦医保大厅7-11号窗口,西城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医保专区医疗保险其他业务社保大厦医保大厅7-11号窗口,西城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医保专区医疗保险费稽核社保大厦一层稽核受理窗口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业务社保大厦社保大厅三层20-24号窗口

西城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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