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手记◆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未来路远,道艰且长,“青果果”未检团队更将不辱使命,自觉扛起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以法之名,在每一名孩子茁壮成长的道路上播撒“检爱”,让每一名孩子在走向美好未来的历程中“向阳而生”。
“我们希望通过努力,像保护一粒种子、一棵幼苗一样,精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见证他们开花结果。”贵州省赤水市检察院检察官牟静在谈到该院打造的“青果果”未检品牌时感叹。
近年来,赤水市检察院坚持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依法保护职责,通过能动履职、综合履职,实现以“我管”促“都管”,努力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贡献检察力量。
组建专门团队,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
组织架构搭了起来,核心内容是什么?除了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是否还可以思考融入更多的内容?怎样做才能既让未检工作有深度,又让法治保护有温度?
该院未检团队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以文化人,以德润心,以法为教,以情感人”的工作理念,确定核心思想就是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的精神,确保在法治框架下,尽最大努力帮助教育每一名涉案未成年人。
据悉,“青果果”未检团队在2022年获评贵州省“巾帼文明岗”,且自建立以来,已办理200余件案件,对22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不诉率为75%,对57名未成年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尽可能避免未成年人被贴上犯罪“标签”,并引导其重新走上正途。
共建机制,把“保护网”织得更密更实
2021年6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作为“司法保护”的重要参与力量,除了办好“自己的事”,更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倡议,将各个责任主体进一步聚拢起来,形成未成年人共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实现“1+56”的工作目标。
同年,赤水市检察院牵头,会同纪委监委、教育局、公安局等九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各方主体报告责任,将实现对未成年人最小伤害、最强保护、最大帮助的目标任务在制度机制上进行了保障,将“保护网”织得更密更实。
截至目前,该院已累计接收到有关报告13次,并通过报告内容,立案监督3件,办理案件5件,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6800余人次。
因案施策,深化多元救助
案件程序上的了结,并不代表事件的完结,对于涉未成年人案件更是如此。
“未检工作不仅仅是惩罚坏人,它更大的意义在于让每个孩子‘向阳而生’。我们因案施策,开展多元救助,努力给予涉案未成年人最全面的司法保护。”该院未检检察官告诉记者。
数据表明,近三年来,“青果果”未检工作室已累计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7人。
润物无声,法治副校长化身引路人
“遇到陌生人说替爸爸妈妈来接你,怎么办?”“不跟他走,给爸爸妈妈打电话。”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正在与孩子们热烈互动。
“法治副校长不仅是一个称谓,更是一份责任。哪怕孩子们能记住一个预防犯罪的法律知识,我们的付出都是有价值的。”赤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进介绍,近年来,该院主动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明确由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担任有关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最大限度实现全覆盖,并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以及学校师生的需求,精心编制授课课件,讲授法律知识和预防措施,已累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3次。
此外,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的发生,该院联合市教体局部署开展“百场巡讲,护苗成长”预防性侵巡回宣讲活动,在有关学校设立“青果果”未检工作室法治宣传示范点,并在暑假前夕开展预防性侵专题法治教育,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体办案,探索“未检+公益诉讼”新模式
文身不仅会对未成年人的身体造成伤害,还会带来负面的社会评价,甚至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入学、参军、就业受阻,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赤水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多名未成年人均有不同程度的文身。检察官就这一线索进行深入了解后,发现其文身地点涉及辖区多家文身馆。
对此,为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青果果”未检团队深入辖区10余家文身场所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并结合走访调查情况梳理出“问题场所”,根据《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以行政公益诉讼进行立案处理。
据了解,为推动整改,该院通过公开送达磋商函,阐明检察机关履职依据、调查核实情况、相关法律规定等,就如何整治文身行业乱象、促进文身行业依法依规经营共同商讨,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合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刘剑牟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