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珙县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
共69人!
咱们珙县融媒体中心这次招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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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一起了解吧!

一、招募名额
本次招募共有17家企事业单位,69个就业见习岗位(见附件1)。

▲附件1(文末可扫码获取)
二、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电子证》。
三、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见习人员待遇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宜宾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由见习单位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报酬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并在见习协议中载明,同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参照附件1《2023年珙县见习需求岗位汇总表》(文末可扫码获取)。
2.报名方式:有意者请联系见习单位进行报名,招聘形式由见习单位具体组织,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详见附件2,文末可扫码获取)。
六、报名材料
(一)《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一寸照片);
(二)《就业见习协议书》;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2、3、4、5、6、7页复印件,或《就业创业电子证》;
(四)身份证复印件;
(六)毕业证复印件;
(七)学士学位证复印件(有可提供)。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
七、招用、管理及使用
1.由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失业登记等情况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后,递交报名资料一式三份至珙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复审、备案登记,复审合格者由见习单位安排上岗。
2.见习人员由见习单位进行管理,见习单位要积极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就业见习,因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需提前与见习单位协商一致,递交《离职申请报告》,见习单位出具解除见习协议证明。
3.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职工,不建立劳动关系,不参加社会保险,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基层服务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募招聘等。
八、政策咨询
咨询单位: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咨询地址:珙县巡场镇滨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人社环保气象局业务大楼)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
1.就业见习政策咨询:;QQ:1055900059
2.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咨询:、
附件1《2023年珙县见习需求岗位汇总表》(扫码获取)
附件2《珙县就业见习人员申请指南》(扫码获取)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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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丨郭艳
责编丨刘利